三部门明确—— 谈判药品用度不纳入总额控制
日期:2018/12/3 16:23:24 浏览:1642
(首席记者叶龙杰)11月2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社部、国家卫生康健委宣布《关于做好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执行落实事情的通知》。《通知》明确,医保部门开展2018年医疗机构年底用度整理时,谈判药品用度不纳入总额控制规模,对合理使用谈判药品的用度an划定单独核算保障;在制订2019年总额控制指标时,统筹思量谈判药品合理使用等因素,实时调整基金支付额度,保障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和患者用药需求。
《通知》要求,各地医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康健等部门要凭证职责对谈判药品执行qing况提出详细要求,增强指导和调治,不得以用度总控、药占比和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的供应与合理用药需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综合思量谈判药品的顺应证与使用政策等,保障工伤医疗合理用药需求。各地要实时陈诉相关事情希望qing况糰n嬖谖侍,对希望缓慢、没有an照划准时限执行政策的省份,国家医疗保障局将适时督促转达。
《通知》强调,各。ㄇ、市)药品集中采购部门要an照要求,在划准时限内将谈判药品an医保支付尺度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果真挂网;医疗机构要凭证临床需求实时采购并合理使用;各统筹地域医保经办机构要抓紧调整信息系统,制订谈判药品结算治理措施,确保11月尾前an划定支付谈判药品用度;各地应严酷执行17号文确定的支付尺度和限制支付规模,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相关药品企业举行再ci谈判。
泉源:康健报